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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讯】
中华民国台北市地方法院判决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10年徒刑,罪名是参与前总统陈水扁涉嫌的腐败丑闻。台北市地方法院星期四说,叶盛茂向陈水扁泄露了对陈水扁挪用公款和洗钱案调查情况的秘密信息。他是在担任调查局局长期间向当时的总统陈水扁泄密的。
法官还判叶盛茂以权图利,掩饰与陈水扁腐败案有关的资讯,并在另一起案件中向陈水扁所属党派的一名立法委员泄露秘密消息。法庭不准叶盛茂在考虑是否上诉期间获得保释。叶盛茂从今年10月初开始就被拘押。法庭还指出,陈水扁及其家人是一起新的洗钱案的被告,他们被控把钱寄往一个国外的避税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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