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友被指“侮辱”道德模范遭行拘十日
【2018年2月19日讯】
中国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有关当局2月18日下午通报,将近日在微博上发表言论,斥责中国“核潜艇之父”为保守国家机密竟30年不见父母的网友行政拘留10日,并处以罚款。事件引发外界强烈反应和热议。
山东临沂市临沭县网信办官微星期天通报称,微博用户“禚律师-a6j”的网友禚宝伟,2月15到16日发表言论,对中国工程院院士、“核潜艇之父”黄旭华进行“公然侮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县公安局已于2月17日传唤到案,处以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同时,还将加大调查取证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保密30年不理父母
据报道,来自武汉、94岁高龄的黄旭华在大年三十央视春晚上,代表所有“道德模范”送上新春祝福。而黄旭华从1958年起为了研究核潜艇保密,隐姓埋名,“以身许国”,阔别家乡30年,彻底断绝联系,连父母都不知道他的去向。黄旭华去年11月曾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受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接见,并邀请坐在身边。
不过,微博认证为“山东日照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禚宝伟,在个人微博上随后表示,黄旭华从科技成就来说有贡献,从为人子来说就是个“畜生”,其30年对父母不闻不问,音讯全无的借口不成立。禚宝伟还表示,这个不孝的畜生,30年不联系父母竟成了闪光点。
临沂市临沭县官方通报还表示,县公安局接到网友“举报”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禚律师-a6j”的真实身份是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47岁的禚某,曾任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8日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禚宝伟被指“公然侮辱”道德模范而被行政拘留10天的事件,引发外界关注。包括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官媒都称抓得好,英模形象不容诋毁,并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发布网络言论必须恪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违背基本人伦道德?
而在大量“爱国”网友一片赞好声中,也有许多网友对动用公权力打压言论表示不满,称侮辱罪是自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黄旭华本人没有去法院起诉,案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构成重大影响吗?
还有网友表示,宣传一下核潜艇科技元勋是好事,而有人站在不同角度骂两句也无伤大局,本来社会就是这样。但现在把骂人的抓了,整个事情就有点“画虎不成”的味道了。仔细想想,如果全社会都认为30年不回家不见父母很正常时,那这个科技元勋的事迹还有啥宣传的意义呢?
中国网络作家、时事评论人士田奇庄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个人认为所谓侮辱罪是一种自诉罪,如果涉事本人没有提出异议,不应当由公权力出面打压,给人限制言论、政治迫害的感觉。
他说:“我觉得这真是法律的倒退。按现在的法律来说,你如果认为他对人身侮辱也好,诽谤也好,那是一种自诉案件。本人如果认为受到人身侮辱,他可以提起诉讼。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上升到一种刑事案件,甚至进行人身迫害、政治迫害。我觉得这是一种公权力的滥用。”
田奇庄表示,可以理解黄旭华从事保密工作,但可以采取其他保密措施,30年不跟父母联系,实在是有违基本人伦道德,被评为“道德模范”,难以服众,有人出来批评一下,也很正常。
他说:“人家这样说的,确实是有道理。如果你30年不认你的父母,你也就是有些过分了,是对起码的人性的不尊重,文明道德的不尊重。人家这种批评不无道理,即使有些情绪,激昂地发泄,我觉得也属于正常的,可以理解的范畴。你也就是违背了起码的人伦道德。对这样的行为进行谴责,没有什么不应该的。”
五字留言换来十日拘留
此外,据维权网等媒体报道,湖北32岁的网民丁文婷,在2月14日发出一条微博的第二天,被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原因是丁文婷针对微博评论有关近年来武汉城市管理出现的众多令市民不满问题时,发了“武汉市长滚”的留言,被警方列为“为发泄心中不满,在微博上公开发表辱骂他人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丁文婷为此要在拘留所度过农历新年。
消息在网上引起强烈舆论反弹。有网民质疑,既然市长是公仆,对公仆说个“滚”是行使言论表达权,怎么会违法。也有网友表示,近几年来,各地发生许多“因言获罪”的案例,说明当局对民众言论管控力度正在加强,而在各种社会问题白日化的同时,当局深惧民众言论,希望从严扼杀和惩治,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