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促放十二港人和中國維權者

【2020年12月29日讯】

歐盟
中國人權
系列報導

歐盟

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在四個小時內先後發表兩項聲明,分別針對中國境內的記者和維權人士,以及十二名港人被捕事件。

歐盟在首份聲明提到,中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一直報導武漢肺炎疫情的公民記者張展四年監禁。發言人又引述可靠消息表示,張氏被拘留期間受到酷刑和虐待,且健康狀況嚴重惡化,強調張氏必須得到充分的醫療救助。發言人同時提到維權律師余文生今個月13號被判囚四年。

歐盟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多名人權維護者,包括:

  • 張展
  • 余文生
  • 李昱函(維權律師,因尋釁滋事至今仍被扣留)
  • 黃琦(曾發表六四事件資料,三度入獄,去年被判囚12年)
  • 葛覺平(維權律師,今年因煽動顛覆被判囚四年半)
  • 秦永敏(八十年代因反革命被判囚,2018年再被判囚13年)
  • 高智晟(維權律師,2017年起失蹤)
  • Ilham Tohti(被指鼓吹疆獨而被判囚終身)
  • Tashi Wangchuk(被指鼓吹藏獨而在2018年被判囚5年)
  • 吳淦(維權人士,2017年因煽動顛覆而被判囚八年)
  • 劉飛躍(維權人士,2019年因煽動顛覆而被判囚五年)

至於在第二份聲明,歐盟提到十二名香港人八月被中國當局在海上扣留,當中十人昨日開審。歐盟批評被告未能按自己意願委任律師,外界亦未能聯絡他們,審訊亦非公開,外國領事和被告家屬未能聽審。歐盟認為被告的權利未獲中國法律保障,呼籲當局保障審訊的公正。歐盟在聲明末段呼籲中國當局馬上釋放十二人,讓他們返回香港。

歐盟和中國歷經七年談判後,據報將於本週簽署重大投資協定。但有歐洲議會議員批評中國的人權紀錄差劣,認為簽署協定如同向人權傳遞錯誤信號。美國前副總統拜登亦就歐盟與中國拉近關係作出警告,強調中國要為踐踏人權負責。

消息來源